核心閱讀
近日,科技部、財政部、教育部、中科院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5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的通知》,提出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(減負行動3.0)。此次行動聚焦青年科研人員面臨的嶄露頭角機會少、起步成長通道窄、評價考核頻繁、事務性負擔重等問題,推動減負行動效果持續(xù)深化,保障青年科研人員將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。
最新統計數據顯示,截至2019年年底,我國39歲以下的科技人力資源占比達78.39%。青年時期是科研的黃金階段,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、當主角,近日,科技部、財政部、教育部、中科院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5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開展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的通知》,提出減輕青年科研人員負擔專項行動(以下簡稱“減負行動3.0”)。
拓寬成長通道,讓優(yōu)秀青年科研人員嶄露頭角
如今已是天津大學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副研究員的武恩秀,去年7月在天津大學拿到博士學位。那時,當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基金申請已經截止。沒有資助,研究就進行不下去。正當犯愁時,天津大學的自主創(chuàng)新基金以及他所在實驗室的開放基金項目雪中送炭。武恩秀研究的是新型二維半導體器件,經過一年探索,他不僅在該領域取得不少突破,還在物聯網前沿領域部署了課題。
科技部政策法規(guī)與創(chuàng)新體系建設司副司長湯富強介紹,為制定減負行動3.0,科技部組織了專題調研,了解一線青年科研人員的訴求。調研顯示,科研資助的機會少、穩(wěn)定性差,缺乏穩(wěn)定資助,難以聚焦某一方向開展長周期的深耕研究,是青年科研人員反映的最普遍問題。
聚焦起步成長通道窄的問題,減負行動3.0中的“增機會”舉措提出,中央級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門直屬高等學校基本科研業(yè)務費,用于資助青年科研人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%;推動有條件的科研單位設立職業(yè)早期青年人才培養(yǎng)專項,對新入科研崗位的博士畢業(yè)生、博士后給予不少于5年的非競爭性科研經費支持等。
由于資歷淺、能證明研究實力的成果少,青年科研人員在與資深科研人員同臺競爭中往往處于劣勢。此外,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已有的面向青年科研人才的支持專項,資助規(guī)模和資助范圍相對有限,嶄露頭角難度大。
減負行動3.0提出,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40歲以下青年人才擔任項目(課題)負責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%;中科院戰(zhàn)略性先導專項新立項項目明確項目負責人中45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比例不低于50%;在中科院新開工建設的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工程指揮部中,新設立副總師崗位,由45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擔任等。
武恩秀感慨:“青年教師開始獨立科研,走好第一步是關鍵。減負行動3.0的支持政策,說到了我們心坎里。”
優(yōu)化考核方式,工作日用于科研時間不少于4/5
激發(fā)創(chuàng)新活力,科技管理改革既要善于做“加法”,還要善于做“減法”。
近一段時間,北京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院教授徐曉明帶領團隊,將主要精力放在氫燃料電池測試技術研究與設備研制上。日前,測試設備已完成調試,提供給合作客戶使用,在成果轉化上邁出了關鍵一步。
“氫燃料電池測試設備研究難度很大,我們能堅持下來,得益于團隊的韌勁,還有相對寬松的考核環(huán)境。”徐曉明說。
評價考核壓力大,是青年科研人員集中反映的另一個問題。減負行動3.0提出,合理評價青年科研人員實際工作貢獻,對履行崗位職責、參與的科研工作、發(fā)表的高水平論文、成果轉化成效等情況均作為貢獻予以認可,避免僅以有署名的成果作為考核評價依據。
此外,青年科研人員還面臨著考核評價周期短、過于頻繁等情況。減負行動3.0提出,在國家重點研發(fā)計劃青年科學家項目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(yōu)秀青年科學家基金項目、杰出青年科學家基金項目考核評價中建立盡職免予追責機制;推動科研單位對青年科研人員減少考核頻次,實行聘期考核、項目周期考核等中長周期考核評價。
青年科研人員還反映,不必要的事務性工作極大壓縮了科研時間?;貞袈?,減負行動3.0的“保時間”措施提出確保青年專職科研人員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時間不少于4/5;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員參加應景性、應酬性活動,列席接待性會議;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(fā)力度,鼓勵科研單位從應屆高校畢業(yè)生中聘用科研助理,將青年科研人員從不必要的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。
減負行動3.0還推出“強身心”舉措。包括加強職業(yè)生涯啟蒙培訓,配備高水平科研、創(chuàng)業(yè)導師;推動科研單位定期組織心理咨詢疏導和文體活動,倡導“每天運動1小時”等。
發(fā)放政策紅包,激發(fā)青年科研人員創(chuàng)新潛力
湯富強介紹,減負行動3.0為期1年,分3個階段展開。2022年9月底前,廣泛部署動員,摸排情況,找準卡點堵點;2022年12月底前,各部門各地方各單位完成各自層面的措施辦法制修訂出臺工作;2023年6月底前,各項措施辦法全面付諸實施,減負行動3.0全面落地見效。
為科研人員減負,多部門近年來密集發(fā)出“政策紅包”。
直指“表格多、報銷繁、檢查多”,以及“唯論文、唯職稱、唯學歷、唯獎項”等癥結,2018年12月,科技部、財政部、教育部、中科院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7項行動,即減負行動1.0。
瞄準科技成果轉化、科研人員保障激勵、新型研發(fā)機構發(fā)展等方面的不足,政策再次發(fā)力。2020年10月,科技部會同財政部、教育部、中科院印發(fā)《關于持續(xù)開展減輕科研人員負擔 激發(fā)創(chuàng)新活力專項行動的通知》,即減負行動2.0。
“減負行動1.0、減負行動2.0各項舉措已經取得良好效果,已轉為常態(tài)化機制持續(xù)推進。”湯富強說。在前兩次行動的基礎上,減負行動3.0進一步聚焦青年科研人員這一群體精準發(fā)力。
減負行動帶來的好處,南方醫(yī)科大學南方醫(yī)院醫(yī)師、副研究員周成深有體會,“減負行動3.0中的 ‘減考核’‘保時間’等舉措,可以讓青年科研人員沉下心做研究。”
“我國的創(chuàng)新實踐證明,青年人才蘊藏著巨大的創(chuàng)新潛力,能夠挑大梁、當主角。”湯富強表示,接下來,科技部將聯合各部門,推動減負行動3.0扎實落地,讓政策的紅利激發(fā)出青年科研人員的創(chuàng)新潛力。